要想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讓我們來仔細看一下開膛手傑克所犯下的幾個案件當中的共同點。
在瑪莉•安•尼古拉斯(Mary Ann Nichols)、安妮•查普曼(Annie Chapman)的兩起兇案當中,受害人除喉部的致命傷之外,還曾受到其他傷害(面部淤青及頸部勒痕),而在幾乎所有的兇案當中,受害人均被割喉。
換句話說,只要利刃在手,開膛手傑克哪怕僅只孤身一人,也足夠犯下如此罪行。如果不是大多數命案當中受害人都遭到開膛的話,那開膛手傑克很可能就成了“切喉手傑克”。
所以本人得到的結論就是,開膛手傑克很有可能是孤身一人,單獨犯案。
那麼。是否有其他同夥協助了他的行為呢?我認為不太可能。
如果開膛手傑克是一個需要其他同夥幫其把風才能完成這種犯罪的人,那麼,親眼目睹其實施如此血腥及殘暴的手段,其同夥很有可能擔心自己跟這樣的人扯上關係而遭到殺人滅口的結局。因為如果他敢去告發或揭露開膛手傑克的身份,那開膛手傑克必然會將其殺害。
另外,犯罪現場基本上雖然都屬於街頭露天,但藉助天黑和濃霧,單人犯罪反而較為容易逃脫。如果系多人犯罪,那麼被發現的概率反而容易大增。
如果真的有人協助了開膛手傑克的犯罪的話,那我相信,在命案發生的時候,此人必定不在現場。
第二個問題:開膛手傑克為何會選擇在周末犯案?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和大家分析一下倫敦街頭妓女的活動規律。這些社會底層的可憐婦女大多數都會選擇在這個時間進行拉客。因為此時倫敦的一般市民往往結束了一周的辛苦工作以後,往往都會選擇某種方式來放鬆自己,酒吧的生意會較往日熱鬧,街頭的人流也會較往日來多。對於犯罪分子來說,這其實屬於犯罪的不利條件,所以開膛手傑克也不例外。他並沒有選擇在人群尚未完全散開的前半夜開始殺戮,而大多數時間選擇在了後半夜進行行凶。
但是這裡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開膛手傑克為何在同一天接連殺掉了兩個受害者呢?
首先就是開膛手傑克在作案時必然要達到某種目的,譬如開膛或摘除器官這樣的事,換句話說,犯罪帶有強烈的目的性,而不僅僅只是把受害者殺掉了事。否則,他就不會冒著在第一次兇案得手以後,還要冒著街頭可能已經戒嚴或搜查的危險繼續行凶。
那麼,為什麼開膛手傑克一定要這麼做呢?
很有可能是開膛手傑克平時並非擁有這樣多的行凶機會,而平日里他必須出去幹活以填飽肚子,正因為如此,所以個人認為,生活相對富裕的富人或時間相對閒適的婦女,不太可能是開膛手傑克,因為他們的犯罪時間很充分,如果他們需要選擇安排時間來進行犯罪的話,就不一定會選擇在人多眼雜的周末下手。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和大家分析一下倫敦街頭妓女的活動規律。這些社會底層的可憐婦女大多數都會選擇在這個時間進行拉客。因為此時倫敦的一般市民往往結束了一周的辛苦工作以後,往往都會選擇某種方式來放鬆自己,酒吧的生意會較往日熱鬧,街頭的人流也會較往日來多。對於犯罪分子來說,這其實屬於犯罪的不利條件,所以開膛手傑克也不例外。他並沒有選擇在人群尚未完全散開的前半夜開始殺戮,而大多數時間選擇在了後半夜進行行凶。
但是這裡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開膛手傑克為何在同一天接連殺掉了兩個受害者呢?
首先就是開膛手傑克在作案時必然要達到某種目的,譬如開膛或摘除器官這樣的事,換句話說,犯罪帶有強烈的目的性,而不僅僅只是把受害者殺掉了事。否則,他就不會冒著在第一次兇案得手以後,還要冒著街頭可能已經戒嚴或搜查的危險繼續行凶。
那麼,為什麼開膛手傑克一定要這麼做呢?
很有可能是開膛手傑克平時並非擁有這樣多的行凶機會,而平日里他必須出去幹活以填飽肚子,正因為如此,所以個人認為,生活相對富裕的富人或時間相對閒適的婦女,不太可能是開膛手傑克,因為他們的犯罪時間很充分,如果他們需要選擇安排時間來進行犯罪的話,就不一定會選擇在人多眼雜的周末下手。
第三個問題:開膛手傑克的是否有意在製造事端,意圖向警方挑釁?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需要指出在該案件當中,兩個相互對立卻有著不同意義的奇怪之處。這兩個地方,第一件事就在於那個神神秘秘附上了半顆腎臟並以“From Hell”開頭的匿名信,而另外一件事就在於在高斯頓街掉落的沾滿鮮血的衣物並附帶有一句以粉筆寫成的留言“The Jews are not the men to be blamed for nothing(猶太人不是無故會遭人怨恨的民族)”。
如果這兩件事都是開膛手傑克所作,那就顯得相當奇怪了。
開膛手傑克顯然不是一個頭腦衝動的傢伙,如果他頭腦衝動且行為乖張的話,那恐怕早就被當時的警察抓到蛛絲馬跡並捉拿歸案了,但是這個傢伙在犯下多起命案之後,卻絲毫沒有顯示出一丁點膽怯,甚至於還敢跟警察公開叫板。難道這個傢伙真的希望被警察捉拿歸案麼?
顯然不是,第二件事就足以證明,這完全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嫁禍之策。而且在嫁禍他人之後,開膛手傑克依然繼續犯下了最後一樁罪行。
所以可見,開膛手傑克必然是個思維異常縝密且喜怒不形於色之人。對於這樣的人來說,無論是否向警察示威或挑釁,他都不會終止其犯罪行為。相反,他很有可能就是靜悄悄隱藏在某個角落,一有機會就會大開殺戒。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需要指出在該案件當中,兩個相互對立卻有著不同意義的奇怪之處。這兩個地方,第一件事就在於那個神神秘秘附上了半顆腎臟並以“From Hell”開頭的匿名信,而另外一件事就在於在高斯頓街掉落的沾滿鮮血的衣物並附帶有一句以粉筆寫成的留言“The Jews are not the men to be blamed for nothing(猶太人不是無故會遭人怨恨的民族)”。
如果這兩件事都是開膛手傑克所作,那就顯得相當奇怪了。
開膛手傑克顯然不是一個頭腦衝動的傢伙,如果他頭腦衝動且行為乖張的話,那恐怕早就被當時的警察抓到蛛絲馬跡並捉拿歸案了,但是這個傢伙在犯下多起命案之後,卻絲毫沒有顯示出一丁點膽怯,甚至於還敢跟警察公開叫板。難道這個傢伙真的希望被警察捉拿歸案麼?
顯然不是,第二件事就足以證明,這完全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嫁禍之策。而且在嫁禍他人之後,開膛手傑克依然繼續犯下了最後一樁罪行。
所以可見,開膛手傑克必然是個思維異常縝密且喜怒不形於色之人。對於這樣的人來說,無論是否向警察示威或挑釁,他都不會終止其犯罪行為。相反,他很有可能就是靜悄悄隱藏在某個角落,一有機會就會大開殺戒。
第四個問題:開膛手傑克為何選擇街頭妓女下手?
很多人在分析案情的時候,總認為是這些受害者一定是和開膛手傑克有著某些不共戴天的仇恨,才會招致開膛手傑克如此殘忍的殺害並開膛剖腹。
但是大家可能都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就是,這些街頭妓女其實是倫敦治安管理當中最嚴重的“盲區”和“死角”。
這幾位街頭妓女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基本上均屬社會最底層人員,她們平常就不得不落單在城市街頭討生活,為了一張溫暖的床或者幾片僅可果腹的麵包而出賣自己的身體。
最糟糕的是,她們還無法向社會要求更多的警力來保護她們這些弱勢群體。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如果她們一直呆在警察視線範圍之內的話,安全固然是安全了,可是也就意味著失去生活來源最後活活餓死。
換言之,她們是最無法得到社會保護的一群人,儘管她們的遭遇令人同情。
開膛手傑克選擇街頭妓女下手,無疑是選擇了最容易落入豺狼口中的羊羔。
很多人在分析案情的時候,總認為是這些受害者一定是和開膛手傑克有著某些不共戴天的仇恨,才會招致開膛手傑克如此殘忍的殺害並開膛剖腹。
但是大家可能都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就是,這些街頭妓女其實是倫敦治安管理當中最嚴重的“盲區”和“死角”。
這幾位街頭妓女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基本上均屬社會最底層人員,她們平常就不得不落單在城市街頭討生活,為了一張溫暖的床或者幾片僅可果腹的麵包而出賣自己的身體。
最糟糕的是,她們還無法向社會要求更多的警力來保護她們這些弱勢群體。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如果她們一直呆在警察視線範圍之內的話,安全固然是安全了,可是也就意味著失去生活來源最後活活餓死。
換言之,她們是最無法得到社會保護的一群人,儘管她們的遭遇令人同情。
開膛手傑克選擇街頭妓女下手,無疑是選擇了最容易落入豺狼口中的羊羔。
第五個問題:開膛手傑克為何要選擇帶走受害者的一部分器官?
老實說,對於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原因是什麼。因為唯一知道這個問題的人,是開膛手傑克本人。我們對這個問題的,只能分析和揣測,無法得到任何可以印證的證據。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在街頭行凶殺人之後,最困難的一件事,莫過於帶走屍體上的一部分。
且不說開膛手傑克取下的是屍體的哪一部分,攜帶充滿血腥味的屍塊將勢必引起周圍人和動物的注意(譬如貓、狗和馬),這對於犯罪來說,將是相當困難的一部分。
更為不可思議的是,開膛手傑克是在黑暗之中迅速完成了這一項犯罪,並且成功的在案發之後的眾目睽睽之下成功地將血淋淋的器官從現場帶走。
即使他是一個精通解剖學的醫生,想要在幾乎沒有光線的情況下完成這些,恐怕也還是相當有些難度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最初的偵破過程中,警察的目標始終集中在屠夫身上的緣故。
因為屠夫身上向來帶著血腥味,而且每天幾乎都是天不亮起來就將牛、羊、豬等宰殺好的牲畜大卸八塊,以這樣的身份作為偽裝,那是再便利不過的事情。
雖然警察們最終沒有能從屠夫當中找到兇手,但我相信開膛手傑克和屠夫之間必定有著某些共同點。
老實說,對於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原因是什麼。因為唯一知道這個問題的人,是開膛手傑克本人。我們對這個問題的,只能分析和揣測,無法得到任何可以印證的證據。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在街頭行凶殺人之後,最困難的一件事,莫過於帶走屍體上的一部分。
且不說開膛手傑克取下的是屍體的哪一部分,攜帶充滿血腥味的屍塊將勢必引起周圍人和動物的注意(譬如貓、狗和馬),這對於犯罪來說,將是相當困難的一部分。
更為不可思議的是,開膛手傑克是在黑暗之中迅速完成了這一項犯罪,並且成功的在案發之後的眾目睽睽之下成功地將血淋淋的器官從現場帶走。
即使他是一個精通解剖學的醫生,想要在幾乎沒有光線的情況下完成這些,恐怕也還是相當有些難度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最初的偵破過程中,警察的目標始終集中在屠夫身上的緣故。
因為屠夫身上向來帶著血腥味,而且每天幾乎都是天不亮起來就將牛、羊、豬等宰殺好的牲畜大卸八塊,以這樣的身份作為偽裝,那是再便利不過的事情。
雖然警察們最終沒有能從屠夫當中找到兇手,但我相信開膛手傑克和屠夫之間必定有著某些共同點。
第六個問題:開膛手傑克在中止繼續犯罪後,對後世所帶來的影響是什麼?
關於這個問題,基本上結論是一致的。當媒體對此事的關注漸漸散去之後,警方動員大批人力仍然遲遲無法偵破案件,飽受包括維多利亞女王在內的英國各界人士批評,進而導致警界高層的異動。1892年,警方宣布停止偵辦白教堂連續兇殺案。
但是不能說開膛手傑克對整個社會是沒有觸動的。
最起碼的,倫敦此後加強了對各個街道的巡視和治安管理,以防此類悲劇的再度重演。
在後世人舉辦的評論中,開膛手傑克被視為那個時代最臭名昭著的英國人。
我相信,即使開膛手傑克真的逃脫了法網恢恢,終究還是難逃脫生老病死的自然法則。
所以,我希望我們能盡可能的關心身邊的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哪怕他(她)可能只是一名乞丐或妓女。
因為發生這樣的悲劇,是全人類人道主義的災難。
關於這個問題,基本上結論是一致的。當媒體對此事的關注漸漸散去之後,警方動員大批人力仍然遲遲無法偵破案件,飽受包括維多利亞女王在內的英國各界人士批評,進而導致警界高層的異動。1892年,警方宣布停止偵辦白教堂連續兇殺案。
但是不能說開膛手傑克對整個社會是沒有觸動的。
最起碼的,倫敦此後加強了對各個街道的巡視和治安管理,以防此類悲劇的再度重演。
在後世人舉辦的評論中,開膛手傑克被視為那個時代最臭名昭著的英國人。
我相信,即使開膛手傑克真的逃脫了法網恢恢,終究還是難逃脫生老病死的自然法則。
所以,我希望我們能盡可能的關心身邊的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哪怕他(她)可能只是一名乞丐或妓女。
因為發生這樣的悲劇,是全人類人道主義的災難。
第七個問題:開膛手傑克是否在拋尸時遵循了“遠拋近埋”的原則?
首先在這裡解釋一下何為“遠拋近埋”,指的是在兇案發生以後,兇手為了處理屍體所採用的棄屍手段,如果要拋尸,那拋尸地點(第二現場)往往離命案現場(第一現場)比較遠,而如果兇手沒有辦法拋尸的話,那往往就會選擇在距離命案現場(第一現場)比較近的地方挖掘深坑,以便掩埋屍體,消滅證據。在這裡需要說明一點的是,無論是拋尸,還是埋屍,都有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需要解決,那就是時間。縱觀開膛手傑克所犯下的幾件兇殺命案當中,留給開膛手傑克處理屍體的時間並不多,甚至在某一例兇殺命案當中,開膛手傑克甚至沒來得及對受害者進行開膛,就因為某些原因(很有可能是匆匆逃離)而離開了命案現場。換句話說,開膛手傑克根本沒時間對屍體進行搬運,兇案現場就是第一現場。另外,在拋尸或埋屍時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需要注意,那就是屍體的完整。屍體本身並非是一個不會留下任何痕蹟的重要證據,為了在搬運屍體時盡可能少的留下自己的犯罪證據,罪犯需要盡可能的保持屍體的完整。換句話說,如果開膛手傑克需要將屍體搬離現場,那麼他最好不要破壞受害者的屍體,更不要進行血淋淋的開膛,否則在搬運過程中,血痕必然會暴露他的行踪。最後,就是開膛手傑克是否有便於搬運屍體所需要的其他因素。倫敦東區向來是倫敦治安最為混雜的地區,造成這一情況最主要的問題就在於,倫敦東區的人口相對密集(貧民區)。很多流浪者都是睡在大街上,或者各個居民樓當中的過道裡。在這種情況下,唯一相對容易進行埋屍的地方就是各個居民樓的後院。但是如果要是在這種情況下進行埋屍的話,很難不引起住在這里居民的注意。如果開膛手傑克是選擇在倫敦的其他地區進行凶殺以後,那更沒有必要運至白教堂區域附近再進行拋尸,這樣不僅加大了犯罪難度,同時也更容易被其他人發現。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當時的交通工具尚未發明汽車,長距離搬運屍體的話,往往都是使用馬車,而馬對於血腥氣味是極度恐懼的。
首先在這裡解釋一下何為“遠拋近埋”,指的是在兇案發生以後,兇手為了處理屍體所採用的棄屍手段,如果要拋尸,那拋尸地點(第二現場)往往離命案現場(第一現場)比較遠,而如果兇手沒有辦法拋尸的話,那往往就會選擇在距離命案現場(第一現場)比較近的地方挖掘深坑,以便掩埋屍體,消滅證據。在這裡需要說明一點的是,無論是拋尸,還是埋屍,都有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需要解決,那就是時間。縱觀開膛手傑克所犯下的幾件兇殺命案當中,留給開膛手傑克處理屍體的時間並不多,甚至在某一例兇殺命案當中,開膛手傑克甚至沒來得及對受害者進行開膛,就因為某些原因(很有可能是匆匆逃離)而離開了命案現場。換句話說,開膛手傑克根本沒時間對屍體進行搬運,兇案現場就是第一現場。另外,在拋尸或埋屍時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需要注意,那就是屍體的完整。屍體本身並非是一個不會留下任何痕蹟的重要證據,為了在搬運屍體時盡可能少的留下自己的犯罪證據,罪犯需要盡可能的保持屍體的完整。換句話說,如果開膛手傑克需要將屍體搬離現場,那麼他最好不要破壞受害者的屍體,更不要進行血淋淋的開膛,否則在搬運過程中,血痕必然會暴露他的行踪。最後,就是開膛手傑克是否有便於搬運屍體所需要的其他因素。倫敦東區向來是倫敦治安最為混雜的地區,造成這一情況最主要的問題就在於,倫敦東區的人口相對密集(貧民區)。很多流浪者都是睡在大街上,或者各個居民樓當中的過道裡。在這種情況下,唯一相對容易進行埋屍的地方就是各個居民樓的後院。但是如果要是在這種情況下進行埋屍的話,很難不引起住在這里居民的注意。如果開膛手傑克是選擇在倫敦的其他地區進行凶殺以後,那更沒有必要運至白教堂區域附近再進行拋尸,這樣不僅加大了犯罪難度,同時也更容易被其他人發現。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當時的交通工具尚未發明汽車,長距離搬運屍體的話,往往都是使用馬車,而馬對於血腥氣味是極度恐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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